1、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,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;
2、经济困难证明;
3、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。
经济困难证明由申请人住所地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出具。经济困难证明应当包括申请人家庭人口状况、就业状况、家庭人均收入等信息。
申请人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直接认定其经济困难,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:
(一)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;
(二)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生活困难补助金的;
(三)在社会福利机构由政府供养的;
(四)重度残疾或者患有重大疾病且无固定生活来源的;
(五)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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