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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法律援助范围
来源: 日期:2014-09-22

   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,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,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:

 

(一)请求国家赔偿的;

 

(二)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;

 

(三)请求发给抚恤金、救济金的;

 

(四)请求给付赡养费、抚养费、扶养费的;

 

(五)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;

 

(六)因家庭暴力、虐待、遗弃,合法权益受到侵害,请求司法保护的;

 

(七)因交通事故、工伤事故、医疗事故、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

      害请求赔偿的;

 

(八)法律、法规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事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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